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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21-11-26 16:35  作者:   点击:

为切实加强基金会固定资产管理,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,保证基金会资产的安全完整,明确基金会内部各部门的管理和监督,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基金会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固定资产的标准

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、机器设备、运输工具、计算机设备、办公家具及设备等。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,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,并且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,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。

二、固定资产的分类(请资产处协助审阅)

三、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

根据基金会管理制度,固定资产由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对设备进行管理。

管理部门应:

1.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,建立固定资产卡片。

2.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。

3.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。

四、固定资产核算部门

财务管理部为基金会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。

财务部门应:

1.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。

2.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。

3.财务部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盘点,做到帐实相符,保持帐、物、卡一致。

五、固定资产的购置

1.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,需由基金会秘书长批准。

2.经批准后,由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采购,填写“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”,报经基金会理事会批准。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、规格、型号、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。

3.固定资产收到后,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,并填写“基金会设备验收单”一式二份,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、规格型号、金额、供货厂商,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。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,一份交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,落实使用责任人。

六、固定资产的转移

1.固定资产在基金会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,需由资产移出部门填写“固定资产转移(变动)申请单”(附件好似为验收单)一式四联,送移入部门签字,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,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,更新固定资产卡片,第二联送交财务管理部,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,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。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。

2.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管理部,以便进行帐务处理。

3.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,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,以便监督管理。

七、固定资产的出售

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,填写“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”,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,按以下步骤执行:

1.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,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填写“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”。

2.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,注明出售处理原因,出售金额,报部门主管、财务管理部部长和秘书长审批。

3.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,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,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出售日期,台帐做固定资产减少。

4.财务管理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,开具发票及收款,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。

八、固定资产报废

1.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,没有维修价值时,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,填写“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”,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管理部部长和秘书长审批。

2.经批准后,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进行处理。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更新,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管理部。

3.财务管理部依据秘书长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,进行帐务处理。

九、固定资产编号

编号原则:按大类、顺序号、取得年月编制。

1.房屋及建筑物代码为BL

2.机器设备代码为MC

3.运输工具代码为TR

4.计算机设备代码为PC

5.办公家具及设备代码为OF

十、固定资产的清查

基金会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,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,由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执行。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“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”,详细反映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,并与固定资产账面数核对,做到账务、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核对一致。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。

菏泽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

2021年11月26日

菏泽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2021年11月26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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